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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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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1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博时保丰保本A:002856;博时保丰保本C:002857)于2016年5月3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日。

基金发售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2016年6月3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黄金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D类场外

份额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限制和对

直销网上交易限制小额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并保护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黄金ETF”)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6月7日起调整博时黄金ETF的D类份额(基金代码:000929)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限制,并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小额交易业务进行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最低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博时黄金ETF的D类场外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服务申购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博时黄金ETF的D类场外份额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博时黄金ETF的D类场外份额的最低转换份额保持不变。

二、关于对小额交易业务进行限制的说明

博时黄金ETF的D类份额的小额交易业务指单笔申购金额小于10元的申购业务以及单笔赎回份额小于10份的赎回业务。每交易日内,博时黄金ETF的D类份额的小额交易业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10次,超过10次以后提交的小额交易业务申请将不再被网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接受。

小额交易业务限制亦包括通过博时现金宝支付以申购博时黄金ETF的D类场外份额和通过本公司直销赎回转申购业务赎回博时黄金ETF的D类场外份额转申购其他基金的交易。

请投资者妥当安排申购、赎回申请,避免由此带来的不便。

三、重要提示

1、每交易日内,单笔申购申请金额10元(含)以上的申购业务以及单笔赎回申请10份额(含)以上的博时黄金ETF的D类份额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次数不受限制。

2、投资者欲了解博时黄金ETF的D类份额的详细情况,请访问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有关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3、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指: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五、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2、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5月2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6年6月1日为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6年6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1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1381103,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86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1381103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6年6月3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6月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备注:1个月=30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5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裕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6月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注:1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6月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备注:1个月=30日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的《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聚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6月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聚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注:1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5月13日的《证券日报》上的《博时聚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景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6月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

博时景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景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