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0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公告编号:临2016-048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3日,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6]0603号)(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游戏业务、小额贷款业务、户外广告业务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游戏业务
1、本年度公司游戏业务收入和利润均有一定下滑,游戏业务重心由互联网端游、页游业务转向移动游戏业务,根据公司年报,公司前期收购成都梦工厂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为3.63亿元,该子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1331万元,请公司结合其主要业务领域,说明对其商誉采取的减值测试程序,以及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
2、年报披露,因公司前期收购的北京漫游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漫游谷”)2014年度未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公司已于2014年度依照协议调减股权转让款及其商誉。2015 年度漫游谷仍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于2015年度收购了漫游谷后续 30%的股权,未计提商誉准备。请公司补充说明:
(1)后续收购的30%股权形成的商誉约为1.44亿元,请公司说明是否对该部分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以及测试结果。
(2)请结合前期评估定价和当期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在漫游谷已连续两年未达业绩承诺的情况下,仅依照利润补偿协定调减相应约定的股权转让款和商誉,而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3)公司披露,由于截至年报披露日尚有部分游戏部分月份分成未结算完毕,漫游谷最终目标净利润考核和补偿额在结算事项完成后确认。请具体说明相关游戏的结算期,并对比同类产品或行业情况,说明结算期是否超出行业平均水平。
二、小额贷款业务
3、根据公司年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成都博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简称“小贷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贷款总额为32,153.45万元,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一般风险准备10,121.20万元和1,194.45万元。在经济环境下行,行业风险日渐上升的背景下,相关业务可能隐藏较大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信息,并对比同行业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充分提示风险:
(1)小贷公司按照到期时间长短分类列示2014年度以及2015年度对外发放的尚未到期贷款总额;
(2)公司 2014年度以及2015年度的逾期贷款金额及占比;
(3)公司过往年度的逾期贷款清偿率;
(4)公司抵(质)押贷款的质押率;
(5)年报披露,小贷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成都东方正红商务有限公司等15 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债权执行申请,涉及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4,670万元,其中抵(质)押贷款19,470万元、保证贷款5,200万元。请公司说明上述诉讼执行是否有最新进展。
(6)2014年度客户贷款及垫款净收回额为2,906万元,本年度为0,请公司说明上述变化的原因。
4、根据年报,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金额由1.9亿元上升至2.61亿元,抵(质)押贷款由3.71亿元下降至3.14亿元。请结合不同类别贷款逾期的款项回收率和行业情况,说明上述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
5、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保公司” )81.034%股权,且拟“实现小贷业务与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重点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和粘性”。根据公司前期披露,存在上市公司为重点客户同时提供担保和贷款业务的可能,即在由上市公司承担相关贷款业务全额本息的风险。公司本年度保证贷款余额为 2.61 亿元,请结合公司及行业情况,充分分析并提示相关风险。
三、户外广告业务
6、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称,拟进一步整合多地户外广告资源并深度挖掘户外广告业务。根据公司年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前期通过收购取得了大量户外广告位,其中尚在业绩对赌期的公司为收购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简称“博瑞之光” )、海南博瑞三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博瑞三乐”)、杭州瑞奥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瑞奥”)。前两者均未达到2015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已拟转让博瑞三乐,杭州瑞奥承租的媒体被拆除。请公司就户外广告业务相关运营情况补充披露:
(1)上述变动对公司户外广告业务的影响;
(2)公司主要户外广告业务的主要地区分布;
(3)结合主要业务地区和整体行业政策,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大量丧失承租媒体或媒体运营权的风险;
(4)公司在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中披露,华东地区主要为户外广告业务,本期营业收入降为0,且华中地区收入下降40.9%,请结合公司具体业务情况说明相关变化的原因。
四、其他
7、请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披露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若无法披露,请说明原因。
8、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要求,补充披露公司主要报刊的营业收入,或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意见函》后,正积极准备对此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