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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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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2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6年5月25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董事燕飞先生、尹艳女士、刘荣华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董事燕飞先生、尹艳女士、刘荣华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董事燕飞先生、尹艳女士、刘荣华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2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6年5月2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张焰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主席张焰先生、职工监事王剑聪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40 证券简称:华业资本 公告编号:2016-03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

至2016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东徐红女士、燕飞先生、毕玉华女士、莘雷先生同时又是这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因此为关联股东,对关联议案需回避表决。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张天骄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