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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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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6-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6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内容如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业务模式与经营情况

1、各业务模式情况。工程施工板块收入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64.44亿元,约占营业总收入635.32亿元的89%。年报披露,公司“工程主业”涵盖了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到项目设计(E)、设备材料采购(P)、工程施工(C)、开车指导,以及EPC、EP、PC、EPCC、BT、BOT等类型。请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以下简称“《建筑行业指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充披露各业务模式在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与毛利,并区分不同业务模式披露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额及主要风险;涉及重大项目的,应按照指引要求披露相关具体信息。

2、业务结构。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工程建设,业务结构单一,受制于传统化工基础性产业产能过剩、水资源及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水平和国际油价下跌等影响,2012至2015年新签合同额持续下滑。请具体说明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关于销售环节

3、关于客户情况。请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长期合作协议,并说明相应影响。

4、关于应收及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同比增长44.97%、应收账款同比增长31.49%,且周转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业主资金紧张、款项支付滞后等;同时,由于新签合同额下滑,预收账款同比减少36.82%。请结合相关款项的账龄结构、工程进度、业主履约能力等方面,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26%,而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6.25%,年报披露,主要系己内酰胺产量增加导致运输费增加。请结合公司相关业务销售策略、销售模式、销售渠道等情况说明销售费用增长较快的原因。

三、关于采购环节

6、关于供应商情况。请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建筑业务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其占比,其中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长期合作协议的,请披露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并说明相应影响。

7、成本结构变化。请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十条的规定,按细分行业汇总披露近3年工程项目成本的主要构成,并分析各成本构成要素的变动原因及影响。

四、其他

8、融资安排情况。请根据《建筑行业指引》第十一条的规定,补充披露融资安排相关内容,包括:(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结算、款项回收与合同约定的重大差异等情况,分析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及流动性风险;(2)按照借款、债券等分类列示公司各年需偿付债务的金额(5年内分年列示,5年以上累计列示)、利息支出等情况;(3)若重大项目涉及相关约束性安排且影响重大的,相关项目名称、金额及核心条款。

9、启东新材料项目。2011年8月,公司董事会决议披露确认启东新材料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启动项目投资总额拟为62.06亿元;而现年报披露,公司决定终止投资建设启东新材料产业园。目前,该项目仅完成工程设计、土地购置、临电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请结合公司已购置的资产、已支付的费用、后续相关资产的处置等,说明终止该项目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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