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4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 3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

1、2015年7月公司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为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文件精神,维护股价稳定,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2015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布股票增持计划,姚雄杰先生及盛屯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7日起十二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015年7月,公司第二大股东刘全恕先生发布股票增持计划,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购买本公司股票累计39,479,870股,增持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亿元,完成股票增持计划。 截至公告日,刘全恕先生的股票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2、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调整方案

刘全恕先生由于个人资金筹措的原因,无法继续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为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刘全恕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进行了协商。经商定,姚雄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愿意代替刘全恕先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姚雄杰先生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增持计划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同时,刘全恕先生不再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议案关联董事陈东先生、方兴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同意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4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规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

●增持计划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市场波动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

(二)截至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15,106,713股,占比21.05%;刘全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7,819,092股,占比5.87%。

(三)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为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文件精神,维护股价稳定,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2015年7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布股票增持计划,姚雄杰先生及盛屯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7日起十二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015年7月,公司第二大股东刘全恕先生发布股票增持计划,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了公司股份,购买本公司股票累计39,479,870股,增持总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亿元,完成股票增持计划。截至公告日,刘全恕先生股票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本次增持计划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刘全恕先生由于个人资金筹措的原因,无法继续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为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刘全恕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进行了协商。经商定,姚雄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愿意代替刘全恕先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姚雄杰先生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增持计划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同时,刘全恕先生不再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上述调整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亿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了对公司发展的长期稳定支持,以及股东增持步骤有一个合理、稳定、有序的安排,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进行,增持资金来源为包括股东自有资金、配套融资等。目前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股东将按照增持计划合理安排融资。

三、风险提示

可能存在因股价市场波动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6-04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1日

至2016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号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姚雄杰、元达信资本-浦发银行-元达信资本-浦发银行-价值3号资产管理计划、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基金盛屯1号资产管理计划、刘全恕。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6

月16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 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俞燕梅

联系电话:0592-5891667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