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公告编号:2016-019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下沙新街200弄51号三毛集团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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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顾顺良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拟任的第九届董、监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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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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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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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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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计提特别坏账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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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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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公司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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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公司持有安诚保险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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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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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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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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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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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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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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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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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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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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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2为需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同意比例为99.9971%,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秀祥、唐增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提出和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16—020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监事受邀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邹宁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邹宁、刘杰、赵晓雷、钱利明、须峰五人组成,邹宁董事长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邹宁、赵晓雷、钱利明、须峰、刘杰五人组成,赵晓雷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邹宁、钱利明、赵晓雷、须峰、周志宇五人组成,钱利明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邹宁、须峰、刘杰、赵晓雷、钱利明五人组成,须峰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刘杰同志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沈磊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周志宇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吴晓莺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一至六中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继续将公司阶段性的闲置资金间隙性地投入证券市场,用于新股申购、二级市场认购股票及国债回购。本次用于参与证券市场投资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交易操作规定》及《关于调整新股申购流程的报告》明确了证券投资的具体程序及授权事宜,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及风控管理中心从内部控制上对证券投资事项予以管理及监测,从程序上防范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授权董事长代行部分决策权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加快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提高决策效率,第九届董事会继续授权董事长代行董事会部分决策权,具体为:
1、投资:授权董事长对公司实施单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行使决策权。
2、收购或处置资产:授权董事长对公司购买或处置资产单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行使决策权。
3、以上两项授权的行使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应于发生上述事项后的最近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报告上述决策权的行使情况,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行使职责。如所涉及事项超过对其授权的范围或者属于《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必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本项授权期限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附:简历
1、邹宁,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助理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外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处处长;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营运部副部长、资产营运部部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海州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2、刘杰,男,1968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委员、一分厂团总支书记、上海良基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上海普恩伊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太仓三毛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渝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沈磊,女,1971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
4、周志宇,男,1963年1月出生,大专,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长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监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5、吴晓莺,女,198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业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16—021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6月7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 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临时召集人曹永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提案》
选举曹永祥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本届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简历:
曹永祥,男,1958年6月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担任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机构编制处处长;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三毛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现任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三毛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