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44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起设立光伏产业投资
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EPC(工程总承包)工程产业在光伏领域的发展,拟发起成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光伏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扩大公司EPC工程产业在光伏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EPC工程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四届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作为劣后LP(有限合伙人)发起成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本次计划发起的产业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下原则内审批本次光伏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及后续运营工作:
1、产业基金仅投资于由公司作为EPC总承包商的项目,且对公司作为EPC总承包项目不得设置特别的投资门槛;
2、公司进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于基金投资项目的选择具有一票否决权;
3、公司以外的其他劣后LP将负责每年提供总量不少于3GW的项目资源,该义务将明确列入相关协议中;
4、劣后LP对优先级LP承担对优先LP所出资金本息的连带回购责任。在事先落实相关担保资产的前提下,公司以外的其他劣后LP可以资产担保方式作为对公司超所占同级出资份额比例的回购的连带履约担保。
目前上述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的发起设立尚处于投资决策和筹划阶段,存在与潜在合作对象商业谈判成功与否的不确定因素,同时存在因光伏电站产业相关政策及市场变化等情况导致本项目可能设立不成功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发起设立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2016-04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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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5月1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5.99%股份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在2016年6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李健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5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6月28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
至2016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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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第1-8项、议案第9-12项及议案第13项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2月27日及2016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7项及第9-1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报备文件
(一)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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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