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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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 投资原则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原则是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在市场创新和变化中寻找投资机会,通过积极有效的组合管理,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1)以价值发现为基础

价值发现是本基金债券投资的基本原则。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债券的价值包含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流动性等诸多方面,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将优先选择到期收益率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较高的品种。

(2)在市场创新中发掘机会

中国债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市场总量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同时,债券品种结构目前还较为简单,品种创新的空间非常广阔。债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有利于创新品种的发展和满足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投资需要。这些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的创新、利息支付方式的创新、利率确定机制的创新、到期日确定规则的创新及附加的各种选择权力等。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基金将优先选择能够符合当前市场需要、较容易受到市场欢迎的创新品种。

(3)在市场变化中寻找机会

各种市场条件的变化,如资金供给和需求变动、债券供给和需求变动、市场利率水平变动、宏观经济指标变化、周边市场影响、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包括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等,会对不同债券品种在持有期间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和价格等造成不同影响。目前中国债券市场还存在一定的分割特征,投资者对上述影响因素的判断不尽相同,债券价格的反映可能过度或失衡,从而带来更多盈利机会。基金管理人将运用计量模型,根据专业判断,及时捕捉投资机会,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市场,另一方面也可能为基金持有人带来更高的回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在个股层面上,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以达到增值的目的。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4、投资决策

1) 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 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律和行业管理法规,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旗下基金重大投资的批准与授权等。

(2)投资总监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授权范围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查批准;并且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组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上,制定各组合资产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度指标。

(3)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进行分析,提出宏观策略意见、债券配置策略及行业配置意见。

(4)定期不定期召开基金经理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基金经理在投资总监授权下,根据基金经理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定量分析师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九、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MSCI China A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MSCI China A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 MSCI China A指数:摩根斯坦利资本国际--中国A股指数

如果未来我国证券市场推出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变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

2. 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3. 业绩基准的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

4. 业绩基准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China A,由全球四大指数提供商MSCI提供,其指数编制和运用广受国际投资者接受。选择该指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理由:MSCI有完善的,国际通用的行业分类体系,以及行业指数体系;MSCI已经形成系列的中国指数;MSCI China A指数具有国际性,更方便海外投资者理解基金的业绩;MSCI China A指数,从方法论上,具有更好的行业代表性。

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该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因此,本基金选择MSCI China A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5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报告期末”)。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四创电子(600990)于2015年12月23日因公司办理股票停牌及延期复牌事项不审慎、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不充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司及董事会秘书通报批评的处分。2015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长因同样原因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关注。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公司通过市场快速扩张助推销售及业绩增长,并持续保持在雷达电子领域的领先优势。同时,得益于科研院所改制,公司作为大股东中电38所旗下唯一上市公司,未来存在资产注入预期,且大股东营收规模为公司5倍,资产优质,注入后有望极大增厚公司业绩。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同花顺(300033)于2015年8月19日公告称,公司于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及9月11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因前述事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中长期来看,公司作为行业内坚持采用平台战略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同时拥有海量的C端用户和大量的B端投资机构,在我国居民财富管理刚起步、金融行业大发展的大背景下,依然具备很大的市场空间。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4月30日至2016年3月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即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10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均达到本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七)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三、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一)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

1.增加了黄正红先生、黄金源(Alex NG Kim Guan)先生的简历。

2.更新了俞涛先生、陈虹女士的简历。

3.删除了邵国有先生、吉宇光先生、简伟信(Vincent Camerlynck)先生、戴德舜先生、刘石开先生的简历。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二、“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四、“第九节 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一)基金间转换”的部分内容。

五、“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6年3月31日。

六、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6年3月31日。

七、 “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上接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