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退市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6-03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长刘冬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刘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长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刘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冬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法定人数,刘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并上任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刘冬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依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结果,补选曾云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附简历),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曾云,女,1970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99年开始参加工作; 2004年-2013年,广西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办公室主任;2013年-2016年,广西古汇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退市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6-04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刘梅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增补刘梅、向建隆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五、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退市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6-04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曾云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曾云女士担任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梅,女,1970年出生,研究生毕业。1990年开始参加工作;2010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北辰集团长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河西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泓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总经理。
向建隆,男,1974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97开始参加工作;2009-2012于广东明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2013-2015于深圳泓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总裁助理。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退市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6-042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
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董事长江华茂先生以及董事兼总经理陈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江华茂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陈栩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辞去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华茂先生、陈栩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江华茂先生、陈栩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江华茂先生、陈栩先生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梅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总经理简历):
刘梅,女,1970年出生,研究生毕业。1990年开始参加工作;2010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北辰集团长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河西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泓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退市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6-04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拱北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拱北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1009号1706室
4、分公司负责人:向建隆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配合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进,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授权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九日
公告编号: 临2016-044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30日下午 2点00分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号京基100大厦A座6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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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5月11日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后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1009号钰海环球金融中心17楼1706室。
(二)登记办法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将上述证明文件发到公司进行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需在会议开始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公司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楚耿
电 话:0756-2660313
传 真:0756-2660878
邮 编:519000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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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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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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