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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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 2016-075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0)。

2016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周世平先生解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的议案》。由于上述议案需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胡玉芳女士、唐珺女士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周世平先生从提高会议效率,节约各位股东和董事的时间及降低公司会议召开成本等方面考虑,于2016年6月11日向公司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周世平先生持有公司3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33%,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补充更新后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年6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1、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1、议案2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7日和2016年6月1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周世平先生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认购对象,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方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周世平先生将回避表决议案3、议案4和议案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8号楼

联系人:钟科、陈榆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邮编:3500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

七、会议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7;投票简称:三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与周世平先生解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5、审议《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