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3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7亿美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持续发展,充分利用香港市场低成本融资机会,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7亿美元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为香港长虹提供信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因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欣锐”)传统电源业务调整,年初公司对长虹欣锐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根据长虹欣锐新业务发展状况,预计公司2016年全年与长虹欣锐购销产品的实际额度将超过前期预计额度。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目前资金情况,为规避经营业务产生的外汇风险,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外汇交易额度4.6亿美元(约等值人民币29.98亿元)内决定并开展基于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包括封顶期权、区间式货币掉期等),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的议案》
为进一步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有效降低票据风险,依托金融机构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总数不超过10家;成员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本次票据池业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票据池额度余额不超过65亿元,其中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实施期限为自本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按照上述方案,在本次票据池业务范围内,决定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占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属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新增注册发行5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额度不高于5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按照短期融资券注册相关规定,拟采取连续发行方式,每期不超过1年,待第一次发行后择机发行下一期短期融资券,为满足连续发行债券的需要,本次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不高于50亿元;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制作和签署必要的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西藏净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长虹智能战略的实施,共同促进智慧城市产业及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拉萨净土商贸有限公司、四川和利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西藏净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为拉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采用认缴制,全部注册资金计划于2026年到位,各股东首期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其中拉萨净土商贸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首期出资510万元;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15%,首期出资150万元;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首期出资150万元;四川和利恒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首期出资190万元;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运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化咨询、建设与运营维护、物联网技术开发与建设,相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6-03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6月8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7亿美元担保额度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担保授信额度,有利于香港长虹持续、良性发展,有利于公司通过香港长虹实现海外低成本融资。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原因是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传统电源业务调整,年初公司对长虹欣锐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此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新增注册发行5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资金需求。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西藏净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3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6月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7亿美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提供信用担保额度7亿美元,授信期限为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港长虹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中国香港;注册资本:2572.7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胡嘉;香港长虹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口贸易业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香港长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13,634万港元,负债总额1,256,741万港元,资产负债率95.67%,公司持有香港长虹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充分利用香港市场低成本融资机会,节约财务费用,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331,000万元和美元70,000万元,合计790,151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6年6月8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5593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6%。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3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原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额230,470万元,其中向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226,000万元,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子公司购买原材料4,470万元;预计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227,1401万元,其中向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224,500万元,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264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增加主要为预计增加与四川长虹欣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欣锐”)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因长虹欣锐传统电源业务调整,年初公司对长虹欣锐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偏保守,根据长虹欣锐新业务发展状况,预计公司2016年度向长虹欣锐购买原材料额度增加16,000万元,向长虹欣锐销售产品、商品的额度增加11,5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长虹欣锐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4975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经营范围:平板电源的生产销售,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0.10%股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长虹欣锐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2016年6月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3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6月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总数不超过10家;成员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本次票据池业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票据池额度余额不超过65亿元,其中在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胡嘉女士均可按照上述方案,在本次票据池业务范围内,决定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占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属等。
因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23.20%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在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13年8月23日注册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以现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法人代表:胡嘉;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92.76亿元,负债总额81.49亿元,所有者权益11.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7.85%;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8亿元,净利润0.65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票据池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总数不超过10家。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存放于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公司内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质押予合作金融机构,形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成员单位
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上市子公司)。
3、实施额度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票据池额度余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其中在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余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票据池额度余缺调剂:票据池额度统一由本公司安排,公司可根据子公司需求在票据池成员单位间进行额度的余缺调剂。
4、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非上市控股子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票据池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公司设置了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对账,对到期票据回款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如出现风险,公司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督促金融机构及时处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各成员单位的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将票据质押于金融机构,可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能极大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时可有效解决子公司授信额度不足、融资难的问题,从而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
2016年6月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有效降低票据风险,同时,公司可依托金融机构强大的系统网络优势,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3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注册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注册发行5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金额:按照短期融资券注册相关规定,拟采取连续发行方式,每期不超过一年,待第一次发行后择机发行下一期短期融资券,为满足连续发行债券的需要,本次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不高于50亿元人民币。
3、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一年。
5、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代销或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8、资金用途:用于归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9、授权: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制作和签署必要的文件。
10、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6-03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4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4日
至2016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9日、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四川长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告》。
1、特别决议议案: 17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2、13、16、1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2、13、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0299
传真:(0816)241794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3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授权经营班子根据需要在外汇交易额度4.6亿美元(约等值人民币29.98亿元)内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等多家银行决定并开展基于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2015年出口收汇金额合计约1.55亿美元,进口付汇金额合计约5.70亿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和防范上述业务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如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包括封顶期权、区间式货币掉期等):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就是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上述产品相比普通远期可以获得更好的优势。
三、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均在三年以内(含三年)。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基于公司的进出口收付汇以及债务的合理估计,所有远期外汇交易严格匹配预期收付汇时间,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
四、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但是公司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结售汇汇率,不受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可有效对冲外汇风险。因此,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2、公司违约风险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是严格匹配进出口业务的收付汇及债务的时间和金额,非投机性操作,合规合法。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公司目前交易的银行主要包括工商银行、大华银行等大型银行,违约风险可控。
4、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同时,公司建立了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制定总体策略和月度计划,进行定期检查。具体每笔业务操作,根据授权管理办法,采用逐级审批的制度,可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外汇策略,并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