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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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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3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6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综合清洁能源供应商作为战略发展方向,且传统商业百货零售业生存空间受到综合性百货店和电商的挤压,公司拟删除发展战略中关于“零售商业持续稳定经营”的描述和零售商业领域的战略目标。商业零售业务停止后,公司管理层将负责管理因此产生的非经营性商业资产,以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商业零售业务的议案》;

为避免公司商业零售业务进一步亏损带来公司和股东价值的减损,公司拟终止子公司成都华联旗下所有商业零售业务。拟终止的业务范围包括成都华联自营的商业零售业务以及其子公司四川鼎龙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商业零售业务。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拟终止业务相关的人员安置和业务清偿工作,并对因此产生的非经营性商业资产进行管理以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本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逐步终止旗下商业零售业务,未来主要考虑通过对外租赁、委托其他方运营等方式管理因此产生的商业资产。公司将利用商业资产管理所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重点支持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能源业务的发展。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商业零售业务的研究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李占通、伍光宁、刘强3位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个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原募投项目之一,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877.8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研究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能源子公司收购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议案》;

公司持股95.24%的新能源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大通睿恒”)拟以人民币300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参股公司成都睿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睿石管理”)拥有的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环川”)100%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海环川将成为大通睿恒全资拥有的子公司。

上海环川是睿石管理专为实施上海嘉定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而设立的投资与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睿石管理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大通睿恒在完成收购上海环川100%股权后,以自有资金缴纳上海环川剩余的5,700万未缴出资额。

根据上海环川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环新网”)签订的《上海嘉定光环新网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合同》,上海环川将投资建设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为光环新网数据中心及附近企业进行冷热电三联供。该项目预计于2016年底投入运营。收购上海环川是公司进军分布式能源的重要战略步骤之一。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16 年 6 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3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6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00—12: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综合清洁能源供应商作为战略发展方向,且传统商业百货零售业生存空间受到综合性百货店和电商的挤压,公司拟删除发展战略中关于“零售商业持续稳定经营”的描述和零售商业领域的战略目标。商业零售业务停止后,公司管理层将负责管理因此产生的非经营性商业资产,以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商业零售业务的议案》;

为避免公司商业零售业务进一步亏损带来公司和股东价值的减损,公司拟终止子公司成都华联旗下所有商业零售业务。拟终止的业务范围包括成都华联自营的商业零售业务以及其子公司四川鼎龙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商业零售业务。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拟终止业务相关的人员安置和业务清偿工作,并对因此产生的非经营性商业资产进行管理以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本议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逐步终止旗下商业零售业务,未来主要考虑通过对外租赁、委托其他方运营等方式管理因此产生的商业资产。公司将利用商业资产管理所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重点支持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能源业务的发展。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商业零售业务的研究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个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将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原募投项目之一,已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877.8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研究报告》。

3名监事均同意此次变更事项,认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更直接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战略的项目发展。本次变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3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

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在德阳市工商局和罗江县工商局取得的工商档案查询文件,中航信托将其持有的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江天然气”)各88%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现已直接持有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88%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分别持有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

在此基础上,公司拟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6)051号] (以下简称“《旌能审计报告》”)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6)052号] (以下简称“《罗江审计报告》”)为基础,并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41号《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旌能资产评估报告》”)和中联评报字[2016]第42号《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罗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726.74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大通集团持有的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大通集团承诺放弃两家标的公司2015年1月1日至本次资产交割日期间的分红权益。

201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占通、伍光宁、刘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大通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

法定代表人:李占通

注册资本:4,54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环保科技项目、媒体项目、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燃气设备批发兼零售;涉及上述审批的,以审批有效期为准;采矿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工程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线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主要股东:李占通、伍光宁、曾国壮、刘强

实际控制人:李占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大通集团成立于1992年12月,由自然人李占通、曾国壮、伍光宁、刘强4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4,548万元,李占通持股40%,曾国壮持股24%、伍光宁持股18%、刘强持股18%;2008年1月28日,伍光宁、曾国壮、刘强分别将所持股份8%、14%、8%转让给李占通,股权变更后自然人李占通持股70%、伍光宁持股10%、曾国壮持股10%、刘强持股10%。

大通集团是集房地产业、健康产业、城市公用事业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大通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08,335.47万元,负债总额为837,714.3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70,621.1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88,562.43万元,营业利润37,128.72万元,净利润28,598.40万元。

3、大通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大通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大通集团持有的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的股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一)旌能天然气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韶山路北段5号

法定代表人:孙占卿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天然气经营管理,天然气管道安装及维修,室内天然气管道设计,天然气站、场内部设施设计,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旌能天然气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模式

旌能天然气主要从事天然气管道输配和销售业务、天然气管道安装与维修、室内天然气管道设计业务,处于产业链的下游,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主要财务数据

旌能天然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资产评估情况

中联评估对旌能天然气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旌能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

旌能天然气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合并报表口径)8,454.84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51,932.05 万元,评估增值 43,477.21 万元,增值率 514.23 %。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因此,旌能天然气12%股权对应评估值为6,231.85万元。

(二)罗江天然气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罗江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牟志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管道天燃气经营、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19日止);线路、管道安装、维修;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限分公司经营)、炊事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石油沥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罗江天然气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3、主营业务模式

罗江天然气主要从事天然气管道输配和销售业务,所属行业为燃气加工和供应业。罗江天然气持有相关《燃气经营许可证》,在授权经营区域内经营城市燃气销售业务,即外购天然气输配后在城市内分销。

4、主要财务数据

罗江天然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资产评估情况

中联评估对罗江天然气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出具了《罗江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如下:

罗江天然气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702.0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2,457.38 万元,评估增值 9,755.33 万元,增值率 361.03 %。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因此,罗江天然气12%股权对应评估值为1,494.89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旌能审计报告》和《罗江审计报告》为基础,并参考中联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旌能资产评估报告》和《罗江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月 30 日,旌能天然气12%股权、罗江天然气12%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 6,231.85 万元和 1,494.89 万元,评估值合计为 7,726.74万元。

参考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前述评估值作价,旌能天然气12%股权转让价格为6,231.85万元,罗江天然气12%股权转让价格为1,494.89万元,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7,726.74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大通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和转让标的

资产购买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出售方: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大通集团持有的旌能天然气12%股权和罗江天然气12%股权

(二)标的资产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

双方确认,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旌能审计报告》和《罗江审计报告》为基础,并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旌能资产评估报告》、《罗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本次标的资产的出售和购买价格为7,726.74万元。

(三)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目标公司自2015年1月1日后至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全部由资产购买方享有,资产出售方自愿放弃按其持股比例享有的分红权益。

(四)支付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资产购买方以自有资金向资产出售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五)合同生效条件

资产购买方就本次交易取得其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资产出售方就向资产购买方出售标的资产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六)标的资产交割及相关人员安排

在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双方将就标的资产股权转让办理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不涉及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事宜。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大通集团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如大通集团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2%股权的,应取得公司的书面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大通集团应优先向公司转让;公司根据自身情况,有权择机要求大通集团将该等股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转让给公司,大通集团将积极配合履行公司、大通集团及标的公司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大通集团于2014年与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的原股东根据标的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协商确定了各12%股权的收购价格,大通集团取得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的成本为5,593.32万元、1,201.80万元。公司本次收购上述标的资产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定价公允。大通集团承诺放弃两家标的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次资产交割日期间的分红权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持有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88%股权,本次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后,两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现了控股股东大通集团前述承诺,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3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8号《关于核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通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603,77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5.30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6,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7,604,885.01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395,111.89元,已于2013年12月24日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3]97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5,034.34 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经结项,节余的募集资金 877.88万元拟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项目)。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公司现有和未来24个月内拥有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联”)及其子公司不再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项目投资额17,239.51万元,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13,564.00万元,主要投向为下属子、孙公司所属的零售商业和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具体包括成都华联的零售商业所需营运资金、四川鼎龙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龙服饰”)的门店扩张及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管网投资和业务发展所需营运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额12,000.00万元,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 877.88万元,原因系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了部分该项目计划投资额。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合计5,034.34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支出后金额 480.95 万元)。

(二)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1、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致力于在未来十年的发展中成为一家综合清洁能源供应企业。同时,由于传统百货商业经营举步维艰,公司拟终止子公司成都华联旗下所有商业零售业务,拟终止的业务范围包括成都华联自营的商业零售业务以及其子公司四川鼎龙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商业零售业务。

2、随着公司燃气产业链的进一步扩展,新项目和新业务的资金需求量可能增加,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资金。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研究报告》。

三、本次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公司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助于更直接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战略的项目发展。本次变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次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议案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单个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项目及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节约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单个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同意将《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大通燃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并查阅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及《关于变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事项做出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独董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变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3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16年6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成都华联东环广场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商业零售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第2项《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3项《关于公司收购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各1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6月27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提案表决说明附后)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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