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410,25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1、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38,814,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有效期12个月(详见:临2015-037号公告)。
2、201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5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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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5年6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6,410,25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67,078,900股(详见:临2015-056号公告)。
(四)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奥瑞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奥瑞德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奥瑞德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410,256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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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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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6月08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6-04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6月8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资料,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分别于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6日及2016年6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8,3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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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782,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其中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20,059,85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65% (详见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428,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4%,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上述减持事项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6月08日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瑞德
股票代码:60066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上海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李湘敏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小南庄怡秀园****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小南庄怡秀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高冬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34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34号****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声 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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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泓成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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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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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海祥禾
1. 基本情况
■
2. 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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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李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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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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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祥禾持有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85)14,250,003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7.13%。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上海祥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济业,上海济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涌铧,高冬为上海涌铧总经理。上海泓成的主要合伙人为上海涌铧主要股东。
此外,上海祥禾与上海泓成出具《一致行动人承诺函》,承诺“上海泓成与上海祥禾作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涉及奥瑞德有限的经营发展、借壳上市等重大事项行使提案权和投票权时,双方的意见应保持完全一致;本次重组完成以后,成为奥瑞德股东,在成为奥瑞德股东后一年内,在奥瑞德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意见也保持完全一致。”
李湘敏出具《一致行动人承诺函》,承诺“在涉及奥瑞德有限的经营发展、借壳上市等重大事项行使提案权和投票权时,本人承诺与上海祥禾的意见保持完全一致;本次重组完成以后,本人将成为奥瑞德股东,在成为奥瑞德股东后一年内,在奥瑞德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本人亦承诺与上海祥禾的意见保持完全一致。”
高冬出具《一致行动人承诺函》,承诺“本人作为上海祥禾的关联人士,在涉及奥瑞德有限的经营发展、借壳上市等重大事项行使提案权和投票权时,本人承诺与上海祥禾的意见保持完全一致;本次重组完成以后,本人将成为奥瑞德股东,在成为奥瑞德股东后一年内,在奥瑞德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本人亦承诺与上海祥禾的意见保持完全一致。”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瑞德股份情况及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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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祥禾以外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本报告书披露后两个交易日至2016年11月19日期间根据公司2016年5月14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16-036】)继续减持所持有的奥瑞德股份,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瑞德股权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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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祥禾分别于2016年6月3日、2016年6月6日和2016年6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8,3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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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泓成持有奥瑞德66,893,450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8.7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4,843,904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8.45%;上海祥禾持有奥瑞德限售股份1,150,689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0.15%;李湘敏女士持有奥瑞德8,867,684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1.1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8,600,963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1.12%;高冬先生持有奥瑞德8,517,168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1.1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8,260,989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1.08%。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奥瑞德85,428,991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11.1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数合计81,705,856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10.65%。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祥禾、李湘敏、高冬合计持有公司85,428,991股股份,其中持有限售股份3,723,135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高冬先生累计质押奥瑞德股票2,000,000股,占奥瑞德总股本的0.26%。
五.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15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45位股东持有的奥瑞德有限100%股权,其中向上海泓成发行股份68,049,371股;向上海祥禾发行股份38,205,374股;向李湘敏发行股份8,855,733股;向高冬发行股份8,505,689股;该次发行完毕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上海泓成的持股比例为9.20%;上海祥禾的持股比例为5.16%;李湘敏的持股比例为1.20%;高冬的持股比例为1.15%,合计持股比例为16.70%。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1月27日就该次权益变动披露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由原7.42元/股调整为7.41元/股,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449,915,173股调整为450,522,346股,相应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向上海泓成发行股份68,141,206股,上海泓成持股比例为8.88%;实际向上海祥禾发行38,256,933股,上海祥禾持股比例为4.99%;实际向李湘敏发行股份8,867,684股,李湘敏持股比例为1.16%;实际向高冬发行股份8,517,168股,高冬持股比例为1.11%;上海泓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6.1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奥瑞德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奥瑞德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上海泓成及上海祥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李湘敏女士及高冬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2. 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海滨路6号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451-5177 506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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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章卫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章卫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湘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 高 冬
日期:2016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