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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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1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7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1110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董秘办已于2016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并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该贷款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年报的审计,公司对201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数据进行了确认。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计划预测,公司管理层对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出相关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先生、吴伟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独立董事已对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意见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107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4日

至2016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邬建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

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

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7月3日17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一律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3日(9:30-11:30,13:30-16:00)。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公司总部11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4-86800850

联系人:王明臻、龚玉超

传真: 0574-86800877

邮政编码: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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