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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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披露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公告索引号:2016—033)。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21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关于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在2016年5月31日对2015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时,发现因2015年确认的营业外收入较大,导致母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项目的营业收入低于企业收入总额的70%,使得公司无法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现调整为按25%的所得税税率予以汇算。同时,公司对2016年4月26日披露的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上述会计差错,直接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07,689.29元,所得税费用5,707,689.29元。

针对上述事项,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税务汇算清缴的具体时点及相关事实,说明上述事项作为会计差错处理的具体依据、相关责任人,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