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5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6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且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分配方案中采用的股本总额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A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本869,382,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9,550,568.16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A股股东:以本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669,244,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人民币0.7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人民币0.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H股股东:权益分派的详细安排请见本公司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咨询联系人:王娜

咨询电话:0755-86676092

咨询传真:0755-86676002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5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控股股东张维仰先生为本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正在与某大型国有企业商谈合作事宜,该国有企业拟通过受让张维仰先生的部分股票以及认购本公司增发的A股股票等方式成为本公司股东,前述事项的实施可能涉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于2016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4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自2016年5月23日开市时起停牌,并分别于2016年5月27日及2016年6月3日在前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16-45及2016-49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对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尚需一定时间完成。鉴于上述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江环保,股票代码:002672)自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起继续停牌。本公司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公告。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5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安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刘安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管理岗位工作。公司监事会对刘安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补选舒奕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舒奕心女士将与现任其他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舒奕心女士,女,1981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 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及行政工作,现任本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

舒奕心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至今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