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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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报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07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对公司 2015 年年报作补充更正如下:

一、对2015年年报“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中的缺乏实质性分析内容,现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9,484,202.38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3.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393,779.69元,较上年减少1269.91%;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161,295.9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14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67.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330元;以合并报表计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6,496,710.74元,每股净资产0.67元。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合计为239,484,202.38元,其中一般商品贸易金额239,484,202.38元(主要来自绥芬河通过进口和国内采购木材销售),占2015年营业收入比重的100%,较去年同期同比增加了23.99%。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收入23.99%,主营业务成本也随之比上年增加了33.57%。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木材的销售成本构成,其中:板材成本109,620,211.68元,占总成本的比例为44.35%,比上年减少34.58%;原木成本127,583,820.04元,占总成本的比例为51.61%,比上年增加657.58%。

4、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金额为12,295,527.91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减少了13.16%,主要是母公司管理费用降低;财务费用金额为17,609,563.46,较去年同期同比增加了69.43%,主要是由于绥芬河盛泰经贸汇兑损失增加导致的。

5、库存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本期发生额397,635.38元,上期发生额1,454,204.23元,同比减少72.7%。

公司上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1,454,204.23元系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白松原木的跌价准备,该公司从美国进口白松原木成本较高,因此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损失,2015年公司将该存货全部出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也随之转销。2015年该公司转向俄罗斯林产商行进口该品种原木,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该公司期末存货中进口的白松原木以及其他品种原木均未发生跌价,因此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397,635.38元系2015年受市场坏境影响导致钢材销售价格下跌。因此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2015年期末存货中的钢材跌价准备。

6、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净额-71,959万元。主要原因是绥芬河盛泰、万方天润扩大业务、项目投入形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净额3,312万元,主要为绥芬河盛泰经营活动形成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净额-23,082万元,形成原因主要来自绥芬河盛泰、万方天润扩大融资规模所致。上述三项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共同作用,其结果使得本期现金流净增加额为-91,730万元,加上期初177,627万元,本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5,897万元。

7、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情况

2015年7月,公司以自有资金3,500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方鑫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70%股权,万方鑫润于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15年末,万方鑫润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累计亏损为920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8、前五大客户情况

(1)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82,649,741.2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的34.51%,本期与去年同期前五大客户对比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为前五大客户的公司为:福州群程贸易有限公司、福州钢宇贸易有限公司、福州钢宇贸易有限公司、安陆市宏昇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市一鹭达商贸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是由于正常的商业原因形成的。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207,060,827.4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的100%。

本期新增为前五大供应商公司为:斯美纳、立陶宛、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由于正常的商业原因形成的。上述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年报“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6、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本期发生额397,635.38元,上期发生额1,454,204.23元,同比减少72.7%,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及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现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确定的可变现净值是依据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其中,存货的估计售价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售价并结合公司最近一期该项存货的销售价格来确定。估计的销售费用是以公司本期销售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率确定,估计的相关税费是以估计售价及相关税率来确定。

公司期末存货中,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经测试未予发生减值)外,包括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的原木和钢材。

公司上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1,454,204.23元系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从美国进口的白松原木的跌价准备,该公司从美国进口白松原木成本较高,因此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损失,2015年公司将该存货全部出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也随之转销。2015年该公司转向俄罗斯林产商行进口该品种原木,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该公司期末存货中进口的白松原木以及其他品种原木均未发生跌价,因此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397,635.38元系2015年受市场坏境影响导致钢材销售价格下跌。因此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2015年期末存货中的钢材跌价准备。

三、对年报“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9、营业外收入”中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410,000.00元,现针对上述政府补助资金的具体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以及说明将上述补助金进入当期损益而非递延收益的原因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2015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依据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资料提供给相关机关以期获得相应的政府补助,公司认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系对已发生业务及费用的扶持和补偿,不涉及以后年度且政府未对补助金额附任何收回条件,因此将上述补助金计入当期损益而非递延收益。

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亏损金额达1700万元,因此收到的641万政府补助不影响当年盈亏。

公司已根据上述补充及更正对 2015 年年度报告同步修订,修订后的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