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16年6月 13日下午15:00-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元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6 年5月20日及6月3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8人,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792,5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5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039,6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3%。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752,8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2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3、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方伟、彭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的议案中第6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表决。第8项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普通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双环科技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2、审议通过《双环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3、审议通过《双环科技2015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4、审议通过《双环科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6、审议通过《双环科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800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1,80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1.89%;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8.11%;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宏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8、审议通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118,731,481票,反对61,063票,弃权0票,其中同意票数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票数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8,271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97.26%;反对61,063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2.74%;弃权0票,占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票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方伟、彭磊律师。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 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法律意见书中表述议案表决结果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的议案表决结果一致。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