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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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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股票简称:四川成渝 A股股票代码:601107 公告编号:临2016-026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

(面向公众投资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四川成渝”)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84号文核准。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本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发行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2、四川成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不超过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136.4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91%;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0.10亿元、9.69亿元和9.96亿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9.92亿元,高于本期债券预计的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 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16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17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7、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5亿元和4.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网下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发行代码为“751978”,简称为“16成渝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78”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36493”。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6月2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结果,敬请投资者关注。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期债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及其摘要,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将刊登在2016年6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

5、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

6、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0.5亿元和4.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网下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簿记询价,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

14、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6月17日。

17、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6日。

2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江支行。

25、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聘请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新质押式回购: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事宜,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3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0%-4.00%,本次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6月16日(T-1日)9:00至11:00之间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申购单应填写对应的主承销商名称及份额;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6月16日(T-1日)9:00至11: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秦立欢;咨询电话:021-38676888;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6月17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0.5亿元,为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的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16年6月17日(T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6年6月17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次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78”,简称为“16成渝0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 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6年6月17日(T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6年6月17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和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债券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4.5亿元,为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的9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网下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6月17日(T日)的9:00-17:00和2016年6月20日(T+1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6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6月20日(T+1日)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6月21日(T+2日)的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6月20日(T+1日)按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公众投资者)》。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附件: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亿元(含10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60%~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4.6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5%,但高于或等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38676888。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签署日期: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