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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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周三昌、宋丽娟、龚卫良回避表决,该等关联股东共代表股份数141,946,469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张帆影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