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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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6-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ST黑化 编号:2016-026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6年6月8日,有媒体刊登《*ST黑化重组前景黯淡》的报道,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文中提及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布《关于中止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并对公司涉及诉讼情况、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警示函、被立案调查和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等提出相关质疑。

二、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

公司对媒体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并对涉及的事项逐一进行了核实,现做澄清说明如下:

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情况

2016年5月6日,公司发布《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仍在审理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昊华化工总公司(以下简称“昊华化工”)等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的清偿工作。

2、关于公司收到警示函及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2016年5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3号)。2016年6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6】7号)。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进行调查工作。

3、关于公司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2016年6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中止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立案调查期间,暂行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待调查结束后,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恢复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立案调查尚在进行,待前述立案调查结束后,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的债务处理

就置出资产涉及的债务处理事宜,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就无法转移的置出资产,公司应预留等额现金或偿付金额;若届时公司无法筹集该等现金或资金,则昊华化工有义务代公司履行与无法转移的置出资产相应的清偿或支付义务且昊华化工将无条件放弃向公司进行再次追索的权利;如在公司转移置出资产的过程中发生任何针对或涉及公司的纠纷、争议、索赔、处罚、追诉、诉讼、仲裁、行政程序,则昊华化工应采取一切现实可行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提供担保和/或补偿承诺、直接支付赔偿和/或补偿)确保公司不会因该等纠纷、争议、赔偿、处罚、追诉、诉讼、仲裁、行政程序遭受实际损失。若昊华化工指定其他实体代昊华化工履行与置出资产交割相关的义务,昊华化工应对其指定实体的履行能力及履行行为承担连带担保义务。

相关各方完成交割手续后,如任何人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公司、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就最迟交割日前与公司的存续、业务、运营、管理、交易、供货、采购、仓储、资产(包括有形及无形资产)、融资、环境保护、雇佣、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违约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法定或约定的支付或清偿义务相关的任何事实:(i)向公司提出任何主张、请求、争议、索赔;或(ii)针对公司启动任何司法、仲裁或行政程序,则昊华化工应立即采取一切现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避免公司因此遭受实际损失。在此情形之下,如公司因此实际负担任何赔偿或支付义务,昊华化工应代公司支付必要的款项或金额。昊华化工的该等补偿义务,自最迟交割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36个月。

三、特别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