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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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7 证券简称:航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债券代码:122274 债券简称:11航民02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现场)杭州萧山航民宾馆(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市瓜沥镇航民村)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重庆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吴东明先生、董事陈贵樟先生、独立董事郑念鸿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龚雪春先生、监事马峻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合同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航民合同精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参与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崇华、赵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