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秋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2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李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平贵杰、独立董事李文强、独立董事白彦壮因公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桔莱201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潘建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博、钟继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聘请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博、钟继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6-03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2016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平贵杰先生函证确认,目前除上述第2项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