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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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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8日

至201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6已经公司2015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3、4、5、7、8、9、10、11已经公司2016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2016年6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7月8日(9:00-13: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林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7月4日16:30 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23-86568091

传真:0523-86551403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邮编:225300

(二)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16年6月3日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3、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地点江苏泰州,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集团”)持有的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集团”)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金额的5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此后,标的资产已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根据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结果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原则,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福马集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福马集团持有的林海集团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林海集团100%股权的评估值为44,842.51万元,依据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为44,842.5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对价支付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其中交易价格总额的90%由公司以向福马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格总额的10%由公司以现金支付,即公司以向福马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40,358.259万元,以向福马集团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4,484.25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公司应在林海集团100%股权完成交割之日起30日内向福马集团支付全部现金支付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福马集团。

(3)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方式为资产认购,福马集团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