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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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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201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6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杭萧钢构监事会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5年5月21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年5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确定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5 年 5月29 日,同意向 62名激励对象授予1453万份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因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49元每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1888.9万股,预留数量为191.1万股。

6、公司已于2015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6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同意向 283名激励对象授予191.1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16 年 5 月25日。

8、2016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进行核查,同意公司对6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的50%,共计12024350 股申请解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依据

1. 调整事由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1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股本总数 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531,996元;以公司股本总数 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2,659,980股(每股面值1元)。

2. 调整依据

根据《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A.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B. 派息

P=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

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调整内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92元,授予总数为191.1万份。

根据上述授予价格和数量调整计算公式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计算得出:

调整后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V) ÷(1+n)=(4.92-0.06)÷(1+0.3)=3.7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Q=191.1×(1+0.3)=248.43(万股)。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各激励对象的授予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

四、参考文件

1. 杭萧钢构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杭萧钢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6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核查<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4年7月14日,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已对公司报送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且无修订意见。

4、2014年9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4 年 9 月18 日,行权价格由 4.78元调整为 4.75 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19 名调整为 410 名,获授权益数量总计由1109万份调整为 1082.5 万份(首次授予 989万份,预留 93.5万份)。

6、2015年6月5日,因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3.61元每股,调整后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为1285.7万份 ,预留数量为121.55万份。

7、2015年7月16日,公司五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预留部分121.55万份期权授予周子范等39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暨调整可行权数量的议案》,取消何萍、莫伟标等30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对其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共880,100予以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10人调整为380人,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 1285.7万份调整为 1197.69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61,718份。实际行权数量为3,453,918股,新增行权股份已于2015年10月15日完成登记并于2015年10月21日上市流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依据

3. 调整事由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1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股本总数 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531,996元;以公司股本总数 808,8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2,659,980股(每股面值1元)。

4. 调整依据

根据《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 派息

P=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

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三、调整内容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3.61元,预留部分本次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13.35元,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前授予总数量1319.2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 1197.69万份(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已行权345.3918万份,剩余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数量为838.383万份),预留部分数量为121.55万份。

根据上述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计算公式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计算得出: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 ÷(1+n)=(3.61-0.06)÷(1+0.3)=2.73(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预留部分行权价格=(13.35-0.06)÷(1+0.3)=10.22(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未行权部分数量Q=Q0×(1+n)=838.383×(1+0.3)=1089.8979(万份);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数量=121.55×(1+0.3)=158.015(万份)。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

四、参考文件

3. 杭萧钢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4. 杭萧钢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