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临2016-02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 026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8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新崇南路68号上海锦绣宾馆5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8日
至201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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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6年 6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海证券报》上披露。议案2按照关联交易的要求补开股东大会说明: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在2015年9月16日办理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谐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相关手续。经自查发现该项委托贷款属于关联交易,现按照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补开股东大会,请全体股东谅解,今后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运作。具体见股东大会的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谐发展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经核实公司董事赵爱群持有公司股票8500股,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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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7月5日 (上午8:3 0-11:0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上海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297号102室。
联系电话: 021-69695918
传 真: 021-69691970
邮 编: 202150
联 系 人: 蔡福生
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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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7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订为: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以下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
(四)关联交易事项;
(五)重大资产重组;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七)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3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投资概述
2016年6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置业”)接到中标通知,经过竞标获得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让的上海市奉贤区南桥基地大型居住社区14-09A-02A地块开发权。该地块总价为15571.78万元人民币,土地面积为2.3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动迁安置房),容积率为2.2,拟建建筑面积约5.13万平方米。为了推进该地块的进展,亚通置业拟投资设立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该项目开发。
二、投资主体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8万
3、 法定代表人:沈建良
4、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绣山路68号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本核准经营范围内信息咨询服务。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2、 法定代表人:沈建良
3、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4、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 出资比例及方式:亚通置业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 本次投资对亚通股份的影响
房地产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亚通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开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广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 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中标的上海市奉贤区南桥基地大型居住社区14-09A-02A地块属于动迁安置房,建成后有政府按照约定的价格全部回购,风险相对较小,但也存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 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9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支付土地出让金等
●委托贷款期限:36个月
●贷款利息:贷款年利率为5.8%
●贷款付息方式:按约定还本付息
●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本次委托贷款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3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6年6月8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置业”)中标上海市奉贤区南桥基地大型居住社区14-09A-02A地块开发权,亚通置业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亚贤房产”)负责该项目开发。亚贤房产成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并进行项目开发。为了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待亚贤房产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公司将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向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度)人民币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为5.8%。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上午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3名监事、有关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班子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
2、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3、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沈建良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7、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占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 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2亿元
2、委托贷款用途:用于支付上海市奉贤区南桥基地大型居住社区14-09A-02A地块土地出让金及项目开发。
3、 委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36个月
4、 委托贷款年利率:5.8%
5、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 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委托贷款事宜,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办理委托贷款等有关手续。
四、 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亚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亚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 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之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5.15 亿元(不包含本次委托贷款),没有逾期的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