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的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公告编号:2016-015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的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具体为思考投资通过与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5只基金、信托产品,于2016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1,211,433股,已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0.5403%。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园城黄金”)于2016年6月16日接到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考投资”)的《思考投资关于减持园城黄金股票的通知》,截止2016年6月15日收盘,思考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5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减持本公司股票1,211,4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5403%,本次减持后,思考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5只信托、基金产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98%。思考投资及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5只基金、信托产品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思考投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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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权益变动后的5支信托及基金产品持股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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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本次减持园城黄金股份股票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钱湘英、岳志斌等17人系思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思考投资通过基金产品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益,对园城黄金股票的买卖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减持园城黄金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思考投资通过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对于股票的买卖具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减持园城黄金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5、思考投资表示其减持园城黄金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兑现收益并获取资金。
思考投资表示截至2016年6月15日,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或增加在园城黄金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二、此前思考投资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思考投资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5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增持本公司股票22,422,8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01%,截止2016年6月7日收盘,思考投资通过自营账户、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 5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减持本公司股票11,211,4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00%。截止2016年6月15日收盘,思考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5只信托、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减持本公司股票1,211,4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403%。本次减持后,思考投资通过自主发行及担任投资顾问的5只信托、基金产品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598%。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相关信息,公司已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园城黄金
股票代码: 600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77号财富中心1205室
联系电话: 0577-88383778
邮政编码: 325000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园城黄金:指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思考投资:指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础情况
(一)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天瑞路88号5楼
法定代表人:钱湘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个人、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对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旅游业、餐饮业、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交通运输项目、能源开发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 年 03 月 08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551771653W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岳志斌、张寿清、纪翔、胡巧赛、覃小梅、孟祥龙、邱杰、钱湘英、王文玮、付敏贵、毛海蓉、雷湘明、李荣刚、刘鸾英、吴李雄、易向军、王超合计17名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64.28%。
通讯方式: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77号财富中心1205室
邮政编码: 325000
联系电话: 0577-88383778
思考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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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及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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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志斌、张寿清、纪翔、胡巧赛、覃小梅、孟祥龙、邱杰、钱湘英、王文玮、付敏贵、毛海蓉、雷湘明、李荣刚、刘鸾英、吴李雄、易向军、王超系思考投资实际控制人。
思考投资通过产品合同约定及信托公司投顾协议授权行使股东权益, 对园城黄金股票的买卖有实际的投资决策权,是本次减持园城黄金股票的一致行动人。
思考投资是“陕国投·工银量化恒盛精选A类10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国投·工银量化恒盛精选D类1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国投·工银量化恒盛精选D类26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通过管理人的投资顾问协议取得所投资股票的股份表决权。
其中“陕国投·工银量化恒盛精选A类10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 2017 年3 月 25 日;“陕国投·工银量化恒盛精选D类1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 2016 年10月 2 日;“陕国投·工银量化恒盛精选D类26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 2016 年6 月 25 日。
思考投资是“思考20号A2-1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循环套利基金”、“思考20号A5-1循环套利基金”的管理人。
其中“思考20号A2-1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循环套利基金”到期日为长期存续;“思考20号A5-1循环套利基金”到期日为长期存续。
上述产品均在存续期内,并构成本次减持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园城黄金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兑现收益并获取资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增加在园城黄金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若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 5 只基金、信托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园城黄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5只产品合计仍持有园城黄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000,000股,占园城黄金总股本比例为4.45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托及基金产品主要情况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托及基金产品持股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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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 5 只基金、信托产品持有的园城黄金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5只基金、信托产品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园城黄金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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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园城黄金住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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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 钱湘英 ____(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6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