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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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6年06月19日,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江苏中行”)签署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协议旨在建设“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惠及“三农”,充分发挥农一网、江苏中行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和资源,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农一网和江苏中行建立合作关系,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开展全面业务合作,谋求长远共同发展。

二、协议各方介绍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营业场所:南京市中山南路148号

负 责 人:王兵

营业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兼业代理(按许可证经营)。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黄金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康得大厦6206室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农药、化肥、化工产品、日用品;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农一网与上下游知名农药企业合作,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农垦基地、家庭农场、统防统治、政府采购、零售商等提供网上直购平台,提供正品溯源且优质优价的农资产品和在线植保技术服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一)、业务范围和合作内容

1、 业务范围

江苏中行选择农一网作为其在指定乡镇及以下地区设立、管理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的合作单位,在江苏中行规定的营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2、合作内容

A:服务站建设;B:服务站运维管理;C:服务站市场宣传、营销活动、业务推广;D:服务站风险防范;E:服务站机具设备维护。

(二)、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届满前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的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三年,本协议延期无次数限制。

四、协议签订对农一网的影响

本协议签订是基于农一网实施农村互联网金融而迈出的重要一步。

一方面,有助于农一网迅速建立发展“互联网+金融+‘三农’”的新型服务模式,这种服务模式依赖于农一网交易平台的强大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信息整合成本,以使金融服务可惠及更多农村客户。

另一方面,农一网采取平台+县域工作站+代购员的经营模式,通过自营产品、自建仓储、合作物流的方式,实现“正品溯源、优质优价、创新创牌”的经营理念。通过近两年的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农一网的工作站与代购员已迅速覆盖国内主要农业县区,农药产品销售增长迅速,为双方共同推动和发展农一网的金融业务,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快捷通道。

通过“互联网+金融+‘三农’”模式,农一网致力于为农村客户提供门到门金融服务,技术服务,农产品交易服务,推动农村产业良形循环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项目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农一网与江苏中行签订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