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集团组建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3证券简称:曙光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集团组建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决定以公司为核心企业,联合旗下子公司共同组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公司根据该决议办理企业集团登记工作,已于近日取得了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集团登记证》 ,具体登记证信息如下:
一、企业集团名称:辽宁曙光汽车集团
二、简称:曙光汽车集团
三、编号:210600004129999
四、母公司名称: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120109772C
六、母公司住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曙光路50号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0303证券简称:曙光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8,211,944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