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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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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6-2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21日,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高新风投”)书面减持股份告知函,告知其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6月20日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共减持公司4,0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减持后,常高新风投持有公司股份7,977,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2011年10月13日-2012年10月13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常高新风投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常高新风投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股份锁定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的股东常高新风投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常高新风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常高新风投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