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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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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6-057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正和世通”)减持股份的通知,天津正和世通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4,8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3%。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津正和世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8,408,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正和世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3,558,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天津正和世通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正和世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见本公司于2016 年6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6-058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要约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12月12日及12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容),本公司拟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或(倘适用)豁免的前提下,通过本公司注册在香港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香港)”),以自愿性附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集团”)的合资格股东收购最多1,917,983,571股股份(占要约公告刊发日期宝信集团已发行股份的75%)或更多数目的股份(占要约公告项下的最后截止日宝信集团已发行股份(包括于要约公告刊发日或之后及于最后截止日或之前已交付购股权有效行使通知的任何股份)的75%)(以下简称“部分要约”),并向宝信集团的购股权持有人作出适当要约,以注销最多11,662,500 股未获行使的购股权(占要约公告刊发日期宝信集团全部未行使购股权的75%)(以下简称“购股权要约”,其与部分要约合称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或“本次要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维持宝信集团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本次交易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其中部分要约的要约价格为每股股份5.99港元,购股权要约的要约价格为每份购股权0.266港元。

2016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本次交易所有先决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2016年5月31日,本次要约的综合文件已向宝信集团合资格股东和购股权持有人派发,宝信集团合资格股东和购股权持有人可根据相关文件所述的方式接受本次要约,相关要约综合文件可登陆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进入宝信集团的披露页面进行查阅。

2016年6月2日下午4:00,广汇汽车(香港)已获得合资格股东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为1,552,780,000股,占宝信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60.72%,且无购股权要约的有效接纳。至此本次要约在各方面宣告为无条件。

本次要约已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4:00结束。截至目前,广汇汽车(香港)已获得合资格股东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为2,533,197,761股,占宝信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99.06%,同时获得15,450,000股购股权的有效接纳。广汇汽车(香港)将在上述有效接受要约股份中同比例收购其中的75%的股份,并注销11,662,464份获要约人接纳的购股权。

本公司及要约人广汇汽车(香港)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转让其通过要约收购所获得的任何宝信集团股份。

鉴于广汇汽车(香港)已获得合资格股东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为2,533,197,761股,杨爱华先生、Baoxi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及瑞华环球投资有限公司还将持有宝信集团332,754,136的股份(占宝信集团已发行总股本的13.01%),且上述股东将继续为宝信集团主要股东及关联人士,故宝信集团公众持股数量的比例将降至11.99%,低于香港上市规则中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规定,因此,宝信集团将于2016年6月22日起开始停牌。

有关本次要约实施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查阅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并进入宝信集团的披露页面进行查询。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97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广汇汽车

股票代码: 6002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022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2105室

联系电话: 025-86796699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沣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上海沣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家在中国上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沣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的合伙份额由朱雷先生、蒋忠永先生和朱晖先生共同持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董事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持股型企业,未实际从事业务,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也未设置董事或主要负责人职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上海沣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也未设置董事职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为限售股解禁后的减持。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拥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且未来12个月不会再增持或减持广汇汽车的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广汇汽车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3,666,933,785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广汇汽车298,408,496股,占总股本的5.4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限售流通股94,850,000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广汇汽车298,408,496股,占广汇汽车总股本的5.4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广汇汽车203,558,496股,占广汇汽车总股本的3.7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6月取得上市公司5.43%股份。除此之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广汇汽车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6年06月21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注册文件的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上海证券交易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年 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