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6-03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215,6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3年4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32号),核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或“南京熊猫”)非公开发行事项,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2013年6月28日,公司发行新增股份258,823,529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熊猫”)是本公司关联人,其认购的股份39,215,686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13,838,529股。截止报告日,公司股本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39,215,686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一)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否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南京熊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南京熊猫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南京熊猫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熊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215,68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9%。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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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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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16-03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59)。
鉴于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购买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6月16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是人民币30,9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之额度人民币4.8亿元范围内。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期限2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00%,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2、认购日期:2016年6月16日
3、产品成立日:2016年6月16日
4、产品到期日:2016年7月14日
5、产品期限:28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7、提前终止权: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8、本金保证:保证
9、理财金额:人民币10,500万元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1日到期。
2.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在2.7%-5.02%之间。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7日到期。
3.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投资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90天,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4.92%。该委托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8日到期。
4.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7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2日到期。
5.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6%。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5月14日到期。
6.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6%。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19日到期。
7.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7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7%。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3月16日到期。
8.公司于2015年3月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9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4.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6月11日到期。
9.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7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8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4月20日到期。
10.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1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5月25日到期。
11.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23日到期。
1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3日到期。
13.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5.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30日到期。
14.公司于2015年6月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2%。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6日到期。
15.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3.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9月17日到期。
16.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4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4.2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13日到期。
17.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20,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0月29日到期。
18.公司于2015年8月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5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11月9日到期。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8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2月14日到期。
20.本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3.7%。该理财产品已于12月23日到期。
21.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9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1月18号到期。
22.本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8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7%。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2月15日到期。
23.本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期限18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6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5月4日到期。
24.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92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7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2月16日到期。
25.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3月25日到期。
26.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95%-3.25%。该理财产品中2,800万元已赎回。
2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28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3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3月25日到期。
28.本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9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6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3%。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4月29日到期。
29.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3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15%。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5月3日到期。
3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15%。
31.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万元购买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期限2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70%。该理财产品已于2016年6月16日到期。
32.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万元购买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期限8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90%。
33.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6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2%。
34.公司于2016年6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3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35天,预期年收益率为2.75%。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1月30日、1月31日、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3月11日、3月21日、4月25日、5月4日、6月5日、6月18日、7月14日、8月5日、8月7日、8月13日、9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2月29日、2016年1月22日、2月27日、3月1日、4月1日、5月20日、5月24日、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03、004、005、006、009、010、011、012、014、023、024、027、035、044、047、049、050、060、063、064、067、071、2016-002、005、006、015、021、023、030)。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59)。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