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西藏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0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 6 月 24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 6 月 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3日 15:00 至 2016年 6 月 24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凡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操作程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2号友豪锦江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题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审议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5年度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酬及2016年度续聘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16年6月22日、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3. 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座511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座511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65317117
传真:028-65317117 联系人:陈美如。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单位: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请逐项明确说明同意、反对或弃权。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2
2.投票简称:西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