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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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1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6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该协议书为合作框架协议书,该协议书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

(二)该协议书中农光互补项目的实施须报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因此,协议执行的起始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该协议书的签署在短期内将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亦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公司”)与湖南省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伍市镇人民政府同意中南投资公司在伍市镇建设和运营20MWp(以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为准)农光互补项目。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农光互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中南投资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二)该协议书是合作框架协议书,中南投资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中南投资公司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三)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湖南省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2.镇长:徐莉。

3.办公地址:湖南省平江县伍市镇伍市居委会。

4.公司、中南投资公司与伍市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伍市镇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中南投资公司拟在平江县伍市镇建设和运营20MWp农光互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

农光互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平江县伍市镇农光互补项目。

(二)项目规模:20MWp。

(三)项目投资:预计总投资约2亿元。

(四)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伍市镇人民政府

(1)伍市镇人民政府依据现行政策及当地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为中南投资公司提供便利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支持中南投资公司的项目开发建设;协助本项目享受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

(2)伍市镇人民政府承诺积极协助中南投资公司做好项目前期、核准、备案等工作。

(3)伍市镇人民政府维护中南投资公司的项目开发、运营权益及资产权益;负责项目治安环境工作,保障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安全。

(4)伍市镇人民政府协助中南投资公司办理项目用地的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实际要求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保证土地符合中南投资公司项目建设需求。

2.中南投资公司

(1)中南投资公司在伍市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核准审批、电网接入、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项目投资全部资金的筹措,项目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质量、安全等工作。

(2)中南投资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得损害周边环境,并保证依法经营。

(3)中南投资公司确保项目相关建设和生产运营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生效条件: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和中南投资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盈利水平。该农光互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和中南投资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对公司和中南投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万千瓦。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书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