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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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并购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5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5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现代服务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第三方购买全部资产,该方案尚处在筹划论证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准。根据初步方案,本次重组属于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及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本次交易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各方沟通、交易结构确定及整体交易方案完善等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公司无法在6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7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延期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7月22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停牌前一交易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5 月20 日)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2、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5 月 20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