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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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6-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6-026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668,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的江南嘉捷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任意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00万股;(2)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6年7月14日—2017年1月1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6年6月28日—2016年12月27日期间;(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江南嘉捷”)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其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王惠芳、吕伟、潘光宇(以下简称“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王惠芳、吕伟、潘光宇、潘炳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24,997,104股,在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股派现3元)实施完成后,王惠芳、吕伟、潘光宇、潘炳秋总共持有公司股份40,568,227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668,6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1%。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十二月内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次减持股份情况:2015年5月22日,股东吕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王惠芳及一致行动人于2013年1月16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比例共计5.00%。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及比例: 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减持数量不超过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任意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00万股;

2、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6年7月14日—2017年1月1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6年6月28日—2016年12月27日期间;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起人及股东承诺“自江南嘉捷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江南嘉捷股份,也不由江南嘉捷回购已持有的股份。”

2、关于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668,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上限为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

(二)王惠芳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