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6-03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邮件的方式于2016年6月19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成固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株洲市天元区保障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株洲市规划设计院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的《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同意公司与上述投资各方共同投资5,000万元,在株洲设立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桥利亨”)。其中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占天桥利亨注册资本的50%(含天桥利亨管理层预留份额,在管理层明确前,由公司认缴,在管理层明确后,由公司让渡管理层认缴,管理层认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中信银行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非融资性保函及贸易融资产品业务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6-03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9日以当面送达、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竹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与投资各方发起设立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6-03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5号文件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45.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54.5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1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用于桥、门式起重设备年产1.5万吨改扩建项目为5,317.66万元,用于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备年产120台套建设项目为7,046.21万元,用于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为5,060.17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为3,000.00万元,四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20,424.04万元。除上述项目外,其余52,730.46万元为超募资金。

1、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9,3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7,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46.05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201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201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5、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 年7月11日,公司将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7、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7月8日,公司将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1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9、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27.50万元,以每1元注册资本29.70元的价格,认购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份。

10、201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26日,公司将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1、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12、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截至2016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4,473.55万元(包括已购买的20,300万元理财产品和5,000万元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3,461.75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三、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用于与株洲市天元区保障住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利亨车库设备有限公司、株洲市规划设计院发起设立天桥利亨,占天桥利亨注册资本的50%(含天桥利亨管理层预留份额,在管理层明确前,由公司认缴,在管理层明确后,由公司让渡管理层认缴,管理层认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天桥利亨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宁胜利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99号神龙太阳城商业区外围4#栋办公楼6层E区

经营范围:停车设备与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停车场工程建筑建设;停车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造、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关投资各方的基本情况、投资标的股权结构、协议的主要条款、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6-034)。

四、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将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对外投资,用于发起设立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500万元,与投资各方发起设立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1、天桥起重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超募资金发起设立天桥利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天桥起重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超募资金发起设立天桥利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天桥起重实施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超募资金发起设立天桥利亨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