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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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获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的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编号:临2016—05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获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吾九鼎”)于2015年8月4日召开的2015年度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的议案。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8月4日昆吾九鼎尚属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之全资子公司。2015年8月14日,九鼎集团将参与发起设立众惠相互相关信息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公告编号:2015-065)。2015年11月30日,公司重组昆吾九鼎事宜实施完毕,昆吾九鼎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现将昆吾九鼎参与发起设立众惠相互获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发起筹建过程

为了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深度参与并支持新型金融创新与创业,2015年8月,昆吾九鼎计划出借自有资金,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键桥通讯全资子公司)、金银岛(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前海金控旗下投资平台)及李静等两位拟任高管共同发起设立众惠相互。众惠相互初始运营资金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借款3,000万元,期限10年,占众惠相互初始运营资金的15%。

上述议案经昆吾九鼎董事会2015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众惠相互筹备组积极开展该事宜的筹建申请工作。

二、批复情况

2016 年6 月22日,公司收到众惠相互筹备组的通知,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已于 2016 年 6月 22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筹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552号),同意公司与上述五家公司及两名自然人为主要发起会员,共同筹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银岛(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和李静、宋伟青等2名自然人作为主要发起会员,天云融创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536家企业和自然人作为一般发起会员,共同筹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拟任董事长李静,拟任总经理俞伟。

2、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发起会员、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3、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保监发[2015]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4、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三、其他说明

众惠财产保险相互社是《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的第一批试点相互保险组织。按照发展规划,众惠相互以会员互助共济为核心,以供应链或封闭组织内的中小微企业群体为切入点,以价值链和大数据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手段,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服务,降低其融资成本,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是公司推进发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积极探索新型金融创新的重要里程碑。公司将适当利用现有的行业布局与公司资源,从上下游企业客户群、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支持推动众惠相互的筹建工作,并努力促进众惠相互和公司现有业务协同发展,继续推进落实公司不断实践新型金融创新的发展策略。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获得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但众惠相互仍需在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段时期内完成筹建工作。众惠相互是中国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后国内第一批试点相互保险机构,未来发展模式和空间尚需不断探索。

公司将根据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筹建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