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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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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70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6月22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根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李根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根美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根美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71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向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沈德堂、陈为群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终止向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公告》。

二、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栾培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条件;同意提名栾培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个人简历

栾培强,男,1977年生,金融学博士。曾就职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高级业务总监及执行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现任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升华拜克 编号:2016-072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1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拜克”)100%的股权以7,6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雪大成”)。为推进圣雪大成收购内蒙古拜克100%股权事宜,圣雪大成拟增资9000万元,由圣雪大成现有各股东按增资前的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增资4410万元,圣雪大成控股股东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45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拜克生物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和《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情况说明

自2015年11月,公司与圣雪大成就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后,为积极推进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已多次催促交易对方尽快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的相关事宜。但由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交易对方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审批环节较多,经过多次沟通,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事项至今尚未获得圣雪大成控股股东中核金原铀业有限公司上级单位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和《还款协议》仍未签署。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及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及圣雪大成增资事项。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沈德堂、陈为群担任圣雪大成董事,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吕妙月担任圣雪大成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德堂、陈为群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圣雪大成转让内蒙古拜克股权及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向圣雪大成转让内蒙古拜克股权及增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终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及圣雪大成增资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因此,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内蒙古拜克股权转让事项,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升华拜克 公告编号:2016-073

债券代码:122254 债券简称:12拜克01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8日

至2016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德堂、陈为群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7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长虹中街333 号(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内)。

联系人:景霞 沈圆月

联系电话:0572-8402738

传真:0572-8089511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