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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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6-28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年6月7日在相关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作如下提示: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2016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会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听取提案:《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表决提案: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可参见2016年4月26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栏中相关公告及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出席者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委托人亲笔签字)、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明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1665777

传 真:0531-81665888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6”,投票简称为“中润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注: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议案编码为100。 1.00 代表议案 1,2.00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股东(公章/签名):

委托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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