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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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的情况。

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 120 天,如有超过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调整。

本处的180天已依照基金合同约定调整为按 120 天予以列示。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本处的180天实际调整为按120天予以分段列示。

4、报告期末按券种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1.00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其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4)其他资产构成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东吴货币市场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1)东吴货币市场基金A

注:统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2)东吴货币市场基金B

注:统计截至2016年3月31日,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2. 东吴货币市场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2010年5月1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2010年5月1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

注: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33%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1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级降级为A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级升级为B级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级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6、 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 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 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其他披露事项:

(1)2015年12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2015年12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3)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公告》;

(4)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5)201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及摘要》;

(6)2015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元旦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7)2015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关于参加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6年01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5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9)2016年0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10)2016年0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11)2016年01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度报告》;

(12)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转换业务的公告》;

(13)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4)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5)2016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16)2016年02月02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17)2016年02月0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告》;

(18)2016年0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9)2016年0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016年0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1)2016年0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2)2016年0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3)2016年0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4)2016年0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25)2016年0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清明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26)2016年0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

(27)2016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五一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公告》;

(28)2016年05月0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十五、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6年6月24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接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