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华联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2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参会董事、监事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已以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孙伊萍女士因公出差无法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柴琇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但受监管政策变化影响,当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时机尚不成熟,因此本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决定取消原定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公司对于2016年6月7日披露的《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相关内容进行审慎评估,认为目前已具备召开股东大会条件。因此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7月11日重新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等议案进行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华联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3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2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1日
至2016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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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6月16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8及议案23-2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8及议案23-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8及议案23、2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柴琇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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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 年7月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30 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 4388 号广泽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 4388 号广泽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孙钊
电话:0431-89577701 传真:0431-89577799
特此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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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