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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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6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决定于2016 年6月30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6月24日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6年1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6年1月8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系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100%的股份。2015年12月24日,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海科融通107位股东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初步协商的交易价格合计为296,946.82万元,其中发行股份12,304.2244万股支付交易对价266,386.46万元,支付现金30,560.36万元。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22,390.36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海科融通及本公司的项目、支付本次中介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投项目。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具体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 对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资 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30日披露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且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本次收购标的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与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属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监管政策的重大不确定性,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将深刻影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行业的竞争格局;虽然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但尽管如此鉴于行业监管政策在短期内难以明朗且依据监管部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政策的最新调整,公司确实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在限定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本次重组事项自然终止。

五、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

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进一步完善公司打造金控平台的战略规划。

未来,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仍会沿着原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积极寻求合适的国内、国际投资标的,通过股权投资、参股、并购等方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公司价值更大的提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完成公司的战略转型规划。

六、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届时本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0日10: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召开说明会(IR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网站:http://irm.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马正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佳慧女士、财务总监邓强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网站:http://irm.p5w.net,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佳慧、郑颖、姚恒

电 话:0432-64602099

传 真:0432-64602099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