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6-030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30日
3、除权除息日:2016年7月1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具体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10,934,000.00元。201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09,340,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不存在证券回购专户。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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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2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2、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3、咨询联系人:杨建林、叶裕平
4、咨询电话:0769-88803333
5、传真:0769-88803333-81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6-031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6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通盈”)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广东通盈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16年6月22日,广东通盈持有公司股份3,11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5%。广东通盈实际控制人陈俊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5%。陈俊岭与广东通盈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5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0%。
广东通盈所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342,641股于2016年6月2日起解除限售并实际可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6年5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通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陈俊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意向承诺:“本人目前持有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344.4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4.20%;同时,本人实际控制的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创投”)持有发行人311.59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3.80%;本人实际支配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共计655.99万股,占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总数的8.00%。本人及通盈创投(以下简称“承诺人”)现就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相关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以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发行人股票。若承诺人在发行人上市后合并持有发行人股票比例在5%以上(含5%)时,则承诺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通盈及陈俊岭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预计在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342,641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1.2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30日。若广东通盈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并且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广东通盈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广东通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广东通盈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