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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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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39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二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6月22日以电话形式通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5人,董事长朱弟雄先生、独立董事孙海琳女士因事在外未能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6-040号《关于增加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6-041号《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6-042号《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6-043号《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7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接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凯乐科技临2016-044号《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6-040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2016年度将为所属子公司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由于发展需要,公司2016年度需为子公司增加3.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增加担保额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凡卓”)

湖南斯耐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耐浦”)

长沙好房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房子网”)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2016年6月23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016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6年5月24日,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 201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额度,现根据控股子公司上海凡卓、斯耐浦、好房子网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保证上海凡卓、斯耐浦、好房子网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凡卓增加担保额度2.5亿元,向斯耐浦增加担保额度0.5亿元, 向好房子网增加担保额度0.5亿元。

2、本次担保是对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增加及补充,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的相关授权在授权期限内继续有效。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班子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

4、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凡卓,成立于2010年4月21日,凯乐科技持股95%,凯乐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凯乐华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持股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1.988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俊明,经营范围为:从事通讯科技、通讯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海凡卓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22,365,464.11元,负债总额368,772,846.21元,流动负债总额355,150,979.74元,资产净额253,592,617.90元,营业收入294,964,229.85元,净利润16,118,133.86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的上海凡卓报表)。

2、斯耐浦成立于2009年3月24日, 凯乐科技持股60%,自然人陈立平持股40%,注册资本为1315.79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人为陈立平,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安防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6年5月31日斯耐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70,496,197.27元,负债总额9,129,242.95元,流动负债总额9,129,242.95元,资产净额61,366,954.32元,营业收入7,234,903.41元,净利润2,388,120.18元。(以上数据来自未经审计的斯耐浦报表)。

3、好房子网,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凯乐科技持股61%,自然人刘永春持股33%,自然人肖毅持股3%,自然人郭炳耀持股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永春,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技术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在互联网从事以下经营活动:建材、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3月31日好房子网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3,352,766.47元,负债总额22,024,787.47元,流动负债总额22,024,787.47元,资产净额11,327,979.00元,营业收入3,841,990.30元,净利润773,686.82元。(以上数据来自经未审计的好房子网报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该等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并同意将该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6月23日,凯乐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16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凯乐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6.016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逾期担保额累计为0 。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凯乐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上海凡卓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斯耐浦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好房子网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6-04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塑料硬管及管件、软管、管材、塑料零件及塑料土工合成材料、网络光缆塑料护套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光纤、光缆产品、通信电缆、化工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的制造与销售;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饮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兼营钢材销售及对外投资;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一致)。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塑料硬管及管件、软管、管材、塑料零件及塑料土工合成材料、网络光缆塑料护套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光纤、光缆产品、通信电缆、化工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的制造与销售;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饮食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兼营钢材销售及对外投资;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4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概述

公司于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长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凯乐科技将对盛长安享有的债权人民币179,105,200.00元,转让给华融资产。同时,盛长安与华融资产就分期偿还上述债务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盛长安根据《还款协议》向华融资产履行分期付款义务。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体介绍

1、盛长安,成立于2006年5月25日,为凯乐科技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弟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允许的建筑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盛长安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358,700,320.75元,负债总额1,154,981,401.94元,流动负债总额1,154,981,401.94元,资产净额203,718,918.81元,营业收入32,497,382.24元,净利润-29,038,820.71元。(以上数据来自经审计的盛长安报表)。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1月1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3907020.8462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7日,隶属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债务形成的情况

凯乐科技与盛长安于2015年6月15日签订了《资金调拨协议》,凯乐科技依据《资金调拨协议》的约定将自有资金借予盛长安,由此对盛长安享有债权。截止2016年5月31日(即基准日),盛长安尚有人民币壹亿柒仟玖佰壹拾万伍仟两佰元(小写:179,105,200.00元)尚未偿还,同时欠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零元(小写:0元),凯乐科技现决定将其拥有的对盛长安179,105,200.00元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

2、《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凯乐科技;

(2)受让方:华融资产;

(3)债务人:盛长安;

(4)债权金额:截至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柒仟玖佰壹拾万伍仟贰佰元整(小写:179,105,200.00元),欠付资金占用费零元(小写:0元)。自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资金占用费等均由转让方享有,由债务人于转让日前付清;自转让日起,与债权有关的全部权利自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由此替代转让方享有债权;

(5)债权转让价款:转让方及受让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债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柒仟玖佰壹拾万伍仟贰佰元整(大写)179,105,200.00(小写)。

受让方应于下列条件成就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中:

a.取得转让方出具的同意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的董事会决议;转让方同意为债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偿还受让方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b.取得债务人出具的同意对受让方收购的债权申请还款宽限期,并在还款宽限期内偿还受让方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债务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c. 取得转让方出具的不良债权证明函原件、取得转让方、债务人签署的债权债务确认书原件;

d. 以下合同签署完毕

(6)协议生效日期: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还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华融资产;

(2)债务人(乙方):盛长安;

(3)债务金额确定:人民币179,105,200.00元;

(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甲方给予乙方还款宽限期,允许乙方延期偿还债务,占用了甲方的资金,影响了甲方资金的利用,乙方除须向甲方偿还全部债务之外,还需向甲方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重组宽限补偿金以甲方受让债权所支付的债权转让价款(金额为人民币179,105,200.00元)作为重组债务,以第一年7.5%/年,第二年8.5%/年作为重组宽限补偿金比率(含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按照乙方延期还款占用甲方资金的金额及延期还款的实际天数计算。

(5)还款宽限期:因乙方经营困难,无法即时向甲方偿还前述债务,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给予乙方24个月的还款宽限期。还款宽限期以前面的《债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债权转让日(即为还款宽限起始日)起算,即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止。

如实际的还款宽限起始日与前述约定不一致的,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债务宽限确认书》所确认的实际时间为准。

(6)协议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目的及影响

签署上述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短期周转,有利于合理匹配现金流量和债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上述协议的签置除需向华融资产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外,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协议》;

3、《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6-043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长安”);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数量为179,105,200.00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79,105,200.00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6.016732亿元(含本次);

●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长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三方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凯乐科技已将其对盛长安享有的债权人民币179,105,200.00元转让给华融资产,华融资产成为盛长安的债权人。盛长安与华融资产就分期偿还上述债务签订《还款协议》,明确了债务及债务履行方式。为确保华融资产与盛长安《还款协议》的履行,保障华融资产债权的实现,凯乐科技愿意以其财产为华融资产与主协议债务人(盛长安)依主协议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事项已经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盛长安,系凯乐科技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5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文昌阁街7号湘雅路街道办事处106房,法定代表人为朱弟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盛长安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允许的建筑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58,700,320.75元,负债总额1,154,981,401.94元,流动负债总额1,154,981,401.94元,资产净额203,718,918.81元,营业收入32,497,382.24元,净利润-29,038,820.71元。(以上数据来自经审计的盛长安报表)。

三、质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乙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数额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盛长安与华融资产签订《还款协议》所确定的人民币179,105,200.00元。

(三)主协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履行期限为24个月。但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主协议约定或主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协议双方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主协议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协议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实际的还款宽限起始日与前述时间不一致,同时甲方与主协议债务人另行签订《债务宽限确认书》对还款宽限起始日进行了重新确认的,则以《债务宽限确认书》所确认的实际时间为准。。

(四)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协议项下债权本金、重组收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促进快速发展需求。盛长安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盛长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偿付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公告日,凯乐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16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凯乐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人民币6.016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逾期担保额累计为0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还款协议》;

3、《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B座26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11日

至2016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6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登载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6年7月8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2016年7月8日(星期五)9:00至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B座2603(邮政编码:430079)

(二)联系电话:027-87250890

传 真:027-87250586

联 系 人:韩平 周胡培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