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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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6-04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由3.93元/股调整为3.91元/股。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329,362,111股(含1,329,362,111股)调整为不超过1,336,161,917股(含1,336,161,917股)。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为不超过522,439.31万元。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5月11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3,037,974,683股(含3,037,974,683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用于增资取得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32.43%股权、收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19.643%股权、收购北京新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医疗”)100%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95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定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因2015年7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2015年8月26日,公司调整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发行底价由3.95元/股调整为3.9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037,974,683股调整为不超过3,053,435,114股(含3,053,435,11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053,435,114股调整为不超过1,882,951,653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2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7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华安保险19.643%股权、收购新生医疗100%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882,951,653股调整为不超过1,329,362,111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74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22,439.3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华安保险19.643%股权、收购新生医疗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1,430,234,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2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6月16日,公司发布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2日。

二、具体调整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在上述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2016年6月22日)后,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3.93元/股-0.02元/股=3.91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3.91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的发行数量=1,329,362,111股*3.93元/股÷3.91元/股=1,336,161,91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336,161,917股(含1,336,161,917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