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6-068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涉及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5月25日,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6003号),本公司与重庆银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昌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二审败诉,赔偿银昌公司经济损失400万元、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201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9)
银昌公司已经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2016〉渝0106执3159号)。 2016年6月23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将本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建设银行账户资金4207293元进行了强制执行,并将资金划转至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
目前,本公司已经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2016〉渝0106执3159号执行案件予以暂缓执行。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