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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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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4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4日。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2: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853,124,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7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829,161,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5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3,963,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7,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除议案7以外的其他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经审计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8,265,000股,持股比例为45.67%)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8,265,000股,持股比例为45.67%)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28,265,000股,持股比例为45.67%)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12、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11日辞去其独立董事职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涌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李曙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13、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朱来宾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监事会副主席以及监事职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侯文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侯文荣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朱来宾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朱来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以上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26日、2016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中粮地产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取消议案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石之恒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粮地产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粮地产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涌先生简历

王涌,男,1968年11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先后获得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任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洛阳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王涌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前述列举的情形;未向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涌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附件二: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侯文荣女士简历

侯文荣,女,1966年4月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国际财务管理师。1986年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职员,珠海中粮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国良丰谷物进出口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计财部副经理、经理,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主管、财务部财务计划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兼财务部税务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起至今在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监事。

侯文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侯文荣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