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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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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15:00至2016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宏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1人,代表股份数4,609,86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98%。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209,770,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9人,代表股份数4,403,662,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7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206,198,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二)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87,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反对17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59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17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三)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87,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2%;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5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596,3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171%;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5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85%。

(四)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五)审议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六)审议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七)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八)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九)审议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2,623,456,641股,不计入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86,10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5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475,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93%;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77%;弃权48,300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698,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65%;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5%;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60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30%。

(十一)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

1.选举谢峰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403,924,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327%。

表决结果:谢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833,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8274%。

2. 选举瞿定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403,717,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282%。

表决结果:瞿定远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626,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288%。

3. 选举黄忠初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403,727,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284%。

表决结果:黄忠初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636,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35%。

(十二)审议了《关于调整监事会及提名监事候选人(张堂容)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609,59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42%;反对1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6%;弃权1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09,500,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16%;反对1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1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7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银科、李姗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6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8人,刘海淼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肖宏江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肖宏江董事长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推荐,董事会选举瞿定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及调整,按照董事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由肖宏江、瞿定远、刘惠好组成,其中肖宏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由夏成才、邓玉敏、方国建组成,其中夏成才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刘惠好、谢峰、方国建组成,其中刘惠好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

由方国建、肖宏江、刘惠好组成,其中方国建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6-03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6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3708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4人,监事楼坚因工作原因委托监事刘承立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刘承立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刘承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