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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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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65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兴通讯”)已于2016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先明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14名,实际表决董事14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84.86%股权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中兴通讯按照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谈判确定的《关于转让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84.8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高新兴出售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智联”)84.86%股权;

2、同意于本次交易交割日后6个月内,高新兴及天津智联员工及/或员工依法成立的法律实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对天津智联进行增资时,中兴通讯作为天津智联的股东放弃对该等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3、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上述事项所需相关文件,并办理一切相关必要的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天津智联90%股权,为更好实现聚焦发展,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与高新兴签署《关于转让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84.8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48,406,897元人民币向高新兴出售其持有的天津智联84.8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同时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本次转让交割日(即有权主管工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出具的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文件所载明的下发日期)后72个月内,如中兴通讯未对外出让天津智联股权,则中兴通讯有权自交割日后72个月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求高新兴以不低于898.9058万元人民币收购中兴通讯届时持有的全部天津智联的股权;在本次转让交割日后72个月内,如中兴通讯对外出让天津智联股权,则中兴通讯有权自交割日后72个月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求高新兴收购中兴通讯届时持有的全部天津智联股权,认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天津智联从事以RFID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行业应用系统的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天津智联 5.14%股权,天津智联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预计增加公司2016年度投资收益(税前)约人民币1.2亿元至1.6亿元之间,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不构成应披露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5日